商务部国台办将管理大陆企业赴台投资事项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本报记者 卢铮

商务部、国**17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的办理程序。根据通知,商务部将按照《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负责赴台湾地区投资或设立非企业法人的管理事项。

这份题为《关于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或设立非企业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赴台湾地区投资或设立非企业法人地方企业由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企业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主管部门或**企业向商务部提出核准申请时,商务部在征求国**的意见后,按照《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进行核准。

通知明确,大陆企业应严格按照商务部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相关业务。在台湾地区投资设立的企业或非企业法人在当地注册后,大陆企业须于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注册文件报商务部和国**备案。另外,大陆企业赴台投资的监督检查权和处罚权归属商务部和国**。

国**主任**在海峡**上表示,大陆主管部门近期将有序组织电子、通讯、生物医药、海洋运输、公共建设、商贸流通、纺织、机械、汽车制造业等行业的骨干企业赴台投资考察,依据双方确定的优先领域,进行企业洽商与项目对接,推动赴台投资取得实际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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