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启动 最高可补300万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本报讯一些面临资金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扶持的专项资金。昨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通知,申报工作启动。对于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单个项目*高资助额可达300万元。

据了解,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包括2类。其一为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包括采用新产品、***、新工艺,促进产业升级、推进产业转移、实施节能减排的技术改造项目;增加就业岗位的技术改造项目。每个项目*高资助额不超过300万元。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的,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每个项目*高贴息额不超过300万元。

其二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项目。要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去年开展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给予补助。每个机构*高补助额不超300万元。

对于符合条件需要申报的企业或单位,可以按照属地原则,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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