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资建设LED产业化项目的进展公告
一、 对外投资概述
2010年10月8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合资建设LED产业化项目的提示性公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本公司拟与Epistar、亿冠晶、CountryLighting在中国境内合作投资建设LED芯片外延片及LED光模组等产业化项目,从事高亮度LED芯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该项目本次投资总额为16,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2,000万美元,分两期出资,*期注册资本8,000万美元。本次投资MOCVD设备为30台。公司LED产业化项目总体规划及厂房设计等留有未来发展的余地,整个项目产业规模将根据市场情况进一步扩大,并将分步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对合资项目投资地点再行确定。
1、 2010 年 12 月27 日,本公司与Epistar、亿冠晶、Country Lightin 签署了《合资经营开发晶有限公司合同》,同时,为有利于推进公司所投LED 产业化项目在福建厦门的发展,本公司与合资他方共同与厦门*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投资协议。合资各方同意在福建厦门*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共同投资设立开发晶照明有限公司,从事高亮度LED外延片、芯片、LED光源模块、灯源及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厦门开发区将向合资公司提供相应的支持以及合资公司有权享有相关的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合资公司在购买 MOCVD 设备所给予的补贴及税务优惠等。
2、 鉴于 LED 产业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董事会同意合资公司意向投资总额增至4.90 亿美元,注册资本增至 2.4 亿美元,*期注册资本 1.2 亿美元,于*期30 台MOCVD 产能建置完成后,再增加剩余之注册资本。公司整个 LED 产业化项目将根据市场情况来决定追加投资的时机,并届时具体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3、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10 年 12 月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相关议案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中国**审批部门批准。
5、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投资总额:
合资公司本次投资总额16,000万美元,注册资本12,00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280万美元,持44 %股份;Epistar出资4,800万美元,持40%股份;亿冠晶出资1,080万美元,持9 %股份;Country Lighting出资840万美元,持7%股份,分两期出资,具体情况如下:出资 出资金额持股比例
长城开发、亿冠晶及其各自战略伙伴有权优先购买合资公司生产的产品。合资公司所生产的LED外延片及LED芯片主要以自用为主,将主要用于合资公司的产品上以及长城开发、亿冠晶的内部需求。如合资公司需对外订购LED芯片封装、LED光源模块、LED灯源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