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听“杂音”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犹太人马尔文・托卡耶尔在其撰写的《犹太五千年的智慧》一书中写道,犹太人规定:“判处死刑的时候,如果裁判所的所有审判官意见一致,则判决无效。”作出如此“怪异”的规定,不仅是因为犹太人对生命十分珍惜,更因为他们喜好不同的见解和看法,习惯于对每一个问题都从不同的视角去观察,从不同的立场去思考,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自古以来,犹太传统认为,现实仿佛洋葱,层层包裹,一时很难看透“洋葱”的里层。“全体一致”,没有“杂音”、反对声,往往会把问题简单化,对此必须警惕。

与犹太人相反,我们一些人长期以来却只求表面上的“一致”,听不得一点“杂音”。有的班子什么时候都要一个声音说话,有意见往肚里咽,好建议半字不提,不要批评和自我批评,热衷于搞庸俗的客客气气。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人的看法也是多种多样的,一般来说,很少能达到纯之又纯的“高度一致”。社会越多元化、**化,代表各种利益的呼声就越多样化、复杂化。人为地用“一致”去掩盖“不一致”,一个劲地压制不同意见,偏见便极有可能被包装成真理贩卖,贻误工作和事业。***同志早就说过,一个革命政党,就怕听不到人民的声音,*可怕的是鸦雀无声。

可见求同存异、包容“杂音”,才能更好地求证真理。因为“杂音”是一种实情,是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人常常在个人偏见中丧失理性,**能突破偏见的办法,就是引起争辩,与经过深思熟虑的不同意见交锋,在对话中清醒,在辩论中修正自我、放弃偏见。因此,善听“杂音”,“兼听则明”。

善听“杂音”,就要“容音”。听“杂音”要有宽阔的胸怀和雅量,大度一些,理智一些,虚心一些,耐心一些。不能因为自己的见识高明就一味地自说自话,别人的声音难听就闭目塞听;更不能因为维护这个人的表达权,就剥夺了那个人的表达权。***同志指出:“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自己也不会垮台。”所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如果不让人讲话,那就可能害人又害己。

善听“杂音”,就要“护音”。进一步创新体制,增强透明度,让体制内与体制外的声音交流碰撞,让人有机会说话;进一步拓宽沟通平台,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沟通网络,让人有地方说话;进一步完善人民授予权力、监督和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从根本上消除“一言堂”现象,让人有胆量说话。

善听“杂音”,就要“辨音”。“杂音”不是成本大套的,而是杂乱无章的,要求我们要有一双“*眼金睛”去辨别其中的是非曲直、真假善恶。对分散、不系统的意见,要仔细采集、认真加工;对对错兼有的意见,要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对有损国家和民族利益、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背伦理道德等的声音,则要加强教育、依法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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