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溺亡亲属欲代保管存折 律师:合理不合法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村民认为,“怕有人盯上那些*”,亲属保管存折很正常;律师认为――

丈夫殷小强跳河自尽后仅一个半月,妻子谭小燕也跳河身亡,谭小燕的哥哥谭唯看到妹妹跳河,跳入河中想要救回妹妹,也不幸遇难。法律人士认为,殷小强死后,相关的赔偿金应由其妻子保管,而村上或者其他亲属代为保管存折或存款虽然合理,但却不合法。

跳河救妹妹 哥哥也溺亡

昨日上午,褒河的水小了很多,汉中市汉台区河东店镇**工作人员还在搜救13日落水的谭唯。上午11时许,谭唯终于被找到,但早已溺亡。

谭唯兄妹两人的遗体被找到,但事件并没有结束。女儿13日不见后,谭小燕的母亲柳桃花一直坐在派出所,怎么也不肯离开,她一直认为儿子和女儿没有回来是“被坏人**了”。她已经感觉到两个孩子凶多吉少。

柳桃花和谭唯是9月12日从湖南株洲来到汉中的。她说,3年前,女儿谭小燕在广东打工时认识了汉中的小伙子殷小强,也没有给家里人打招呼就和殷小强私奔。这3年以来,谭小燕从来没和家里联系过,“她结婚也没告诉我们”。“等再接到她的电话时,她说老公死了,想要回湖南。”柳桃花和儿子谭唯很快赶来汉中。“小燕过得太苦了,就住一个租来的小房子,来的当天我们就吃了点白菜。”柳桃花擦着眼泪说,谭小燕表示要给丈夫按照风俗守到“百日”后才离开,“她说那些赔偿款由她的叔叔保管着呢”。“儿子、女儿都不见了,我要外孙女干什么?”柳桃花说。而在殷小强的堂兄殷国亮家中,殷小强一岁多的女儿小樱趴在大伯的怀里玩闹。“以后孩子谁来照料?我们不想再沾这个*了”。

其他人无权保管存单

昨日下午,提到保管赔偿金的问题,殷小强的堂姐刘玉华等亲属极为委屈:“我们只是代为保管,谭小燕自己送到我们这里来的,说她租住的房子不安全,她要的时候可以随时取用。”

河东店镇**工作人员经过初步调查认为,谭小燕是可以自由支配这笔*的。该镇党委一名负责人说,经过调查,谭小燕曾在9月2日、5日两天在信用社分别取走500元、1500元。“如果她不知道密码,怎么能取走*呢?”“我觉得如果仅是代为保管,那也很正常。”光明村一位村民说,更多“内情”他不知道,也不方便评论。几乎所有的老乡都认同这一点。“丈夫死了,夫家担心妻子不管孩子,怕有些人盯上了那些*而打寡妇的主意……虽然夫家不会去花这笔*,但会附带着监管一下。这在农村太正常了。”该村民叹了口气,又补充说:“像这种现象就怕出事,出了事谁也说不清了。”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主任雷西萍则认为,“代为保管存折或者存款,虽然合理,但却不合法”。雷西萍认为,只有不具备**民事能力的人,才可以由村委会、亲属保管其财物。而谭小燕作为一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需要他人管理她的财物。即使谭小燕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其他亲属也没有权利来保管存折或者财物。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