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跟不上通胀 工资倍增成焦点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一份体面的工资不仅是生活的基本需要,同时也是一个人*基本的尊严。作为国民收入分配调整计划的一部分,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要达到7%以上,与经济发展同步。人社部副部长杨志明日前也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努力实现*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职工工资增长15%,5年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

有媒体还援引知情人士的消息称,国家发改委正在起草一份覆盖全社会范围大的“涨工资方案”。该方案除了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外,还有较大范围地提高社会工资、建立对低收入阶层补贴**机制、提高住房货币补贴的标准等。

随后,发改委新闻部门有关人士否认“涨工资方案”一事,并表示:“这肯定又是个谣传,就是有,也属人社部的职责范畴,国家发改委没有这个权力。”

尽管发改委否认此事,但一石激起千层浪,“工资倍增”一时间成为社会议论的热点。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召开一季度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回答“工资增长15%”、“十二五”期间翻番的问题时表示,我国已形成以市场为基础的工资决定机制。

我国工资普遍较低

工资增长是一种趋势

“工资倍增”计划对广东人来说并不陌生,从2008年开始,广东省就提出将力争全省职工工资每年递增14%以上,到2012年比2000年工资水平翻两番,让职工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但突如其来的世界金融危机让这一计划搁浅。如今,许多人的工资收入扣除物价的涨幅仍然在原地踏步。尤其是农民工,收入水平仍然在“*低工资”线上下波动。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韩兆洲也表示,在我国尤其是珠三角地区的工资普遍偏低这也是不争的事实。他说,在企业中,工资一般会占运营成本的50%左右,而我国则不到10%。发达国家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一般在55%以上,在我国则不到42%,并呈逐年下降趋势,这是不合理的。

韩兆洲还提到,尤其是经济快速发展的珠三角,工资并没有与经济挂钩,经济增长速度较快,而工资并没有明显的增长,两级分化越来越严重。

“很多企业都把**的*低工资当成发给工人的*高工资,靠控制人工成本,增强劳动强度来降低成本,才能**利润的*大化”,东莞长安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蔡长乐表示。

这种利润的*大化,让珠三角经济迅猛发展,企业平均发展水平超过10%,有的企业经济效益连年翻番,增长速度超过100%。与之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农民工的工资增长十分缓慢,有的一线工人工资还停留在10年前水平。不少企业农民工工资与企业利润“绝缘”。

“这10年企业利润增长曲线是一条陡峭的上扬线,而农民工工资增长曲线却是一条水平线。微薄的*低工资支撑着珠三角高速发展”,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副院长谢建社认为,这种状况不加以改善,工资低水平将引发工人强烈不满,劳资双方关系会变得十分紧张。

据了解,从2004年开始,中国沿海地区尤其是制造业企业出现了普遍的民工荒,劳动力供应出现了瓶颈。但对比从2004年到2009年的数据,GDP从13万亿增长到33万亿,增加了150%左右,全国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增加不到90%,而农民工的工资只增加了50%左右,只是GDP增加的1/3.

有关专家认为,过去10年是中国经济发展速度*快的10年,是中国的城乡面貌改变*快的10年,也是企业发展*快的10年。可是劳动者的收入在这10年里的增长却非常有限。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的劳资纠纷事件,表面看起来是因为劳动者工资偏低,其背后根源是由于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的缺失,是普通劳动者的工资无法合理增长,收入格局扩大,社会矛盾日益尖锐。

而对城镇职工来说,这些年虽然工资收入有所增长,但因为油价、房租、医疗和教育费用的增加,通胀的速度远远高于居民的收入增长速度,城镇居民总是感觉自己的收入增速并没有达到统计局公布的水平。因此工资倍增要求强烈。

工资倍增不现实

解决待遇不公是关键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韩兆洲表示,工资5年翻一番这个数字还需要进一步论证“如果加了工资,物价也跟着上涨,就可能引起恶性循环”,他认为,工资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我们必须把工资、经济增长和物价三个因素全面衡量,三者具有联动关系。但工资的公平性却是一个需要立即解决的问题,让低收入者提高工资迫在眉睫。

然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劳动**厅有关负责人说,在目前的情况下,实现工资倍增不现实。

他认为,就任何一个微观经济单元而言,形成其工资水平的主体,至少可以包括三个:劳动者、雇佣者、制度。劳动者当然希望工资越高越好,雇佣者当然希望工资越低越好。双方依据自己所掌握的信息,自己对自己稀缺性的估计,对对方可以替换自己的可能性的估计等等因素,各自决策,相互试探,讨价还价,*终形成了一个工资水平。**只能是给出工资的指导价,并不能让企业涨工资。

在他看来,按照目前的政—经结构,盲目采取措施提高工资的结果很可能是工资不公平的进一步扩大。因为,**不大可能直接提高私人企业就业者的工资,那么很有可能,涨工资政策实施的结果是,公务员、垄断国有企业员工的工资率先上涨,工资公平问题只会恶化。因此,当下**所应做的,乃是瞄准工资的不公平,进行结构性、制度性变革。

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也表示,虽然收入分配领域有很多问题,但收入分配不公已引起极大的不满。收入分配不合理、贫富差距拉大是公认的、不争的事实,如果再不解决这个问题,可能会导致一些严重的社会问题。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维持在3.3倍左右,行业间差距*高达到了15倍之多;10%的*高收入户与10%的*低收入户人均收入相差20多倍,少数金融国有企业高管的年薪水平是社会平均工资的100多倍,而个别企业高管的天价薪酬是社会平均工资的2000多倍。

另外,部分企业存在拖欠、克扣工人工资的情况,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垄断性企业享有高水平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与一般用人单位拉开了不合理差距。而且,二次分配制度也不完善。比如用于民生建设特别是社会**方面的额度不够大,转移支付给农村、贫困地区的资金还不够多,且并没有完全将其分配比例制度化。这些问题必须加快解决。

对于“十二五”期间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杨志明副部长认为这需要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目前,人社部正抓紧研究制定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改革办法,加大对部分收入过高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力度。

杨志明表示,2009年90%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年薪在百万元以上。人社部将努力使中央企业缺乏规范、自定年薪的状况基本解决,并决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制度试运行。

建立工资市场增长机制

“减税仍不够”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负责人称,2008年广东开始推行的“工资倍增”计划,旨在加大对目前机制不完善、老板经营理念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调控力度,促进协商机制的形成,也不是指所有人的工资同时倍增。他认为,建立工资市场增长机制更重要。

在他看来,工资增长比较理想的结果是普通劳动者,特别是收入明显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过低收入群体的工资收入增长速度应大大快于工资收入畸高群体。

广州大学谢建社教授也认为,财政供养群体与垄断国企从业者,工资增长的急先锋不能总是他们。所谓收入畸高,即收入标准并非取决于劳动价值,而取决于特定行业、特殊地位与特殊权力。如财政供养群体,本来就是普通劳动者,国际惯例就是保持其收入在本国本地的中等收入水平,在我们的一些部门和地方这些人却演变成绝对的高收入群体,是不合理的,他们侵占了其他群体收入增长的空间,不仅不应该继续“急先锋”下去,特定时刻,甚至还应该降薪。

人力资源和社会**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也透露,“市场在决定工资当中发挥了基础性的作用,我想这是很根本的一条原则”。他说,继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了绩效工资后,下一步将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在其他事业单位推行绩效工资。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居民收入增长难以与经济增长同步存在很多体制性因素。需要从就业增长、收入增长、社会**等多个方面来一起解决。其中很多过去积累的体制问题需要尽快解决。

但也有专家指出要让民众及时地分享改革成果,或许不能仅靠“人人涨工资”,因为这需要等待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进展,远水不解近渴;或许更要靠“重新分蛋糕”这个总被忌讳提及的论题。这其中包括,对税制的持续优化、对吏治的持续整治和对寻租的充分遏制。而更多的专家认为,减税这种让利于民的政策对提高居民收入更有效。

据了解,今年一季度,全国财政收入达到26125.7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3.1%。其中全国税收总收入同比增长32.4%,增收5736.30亿元。这两项增速大大高于同期9.7%的经济增长,更高于同期城乡居民收入增速。

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也认为,按照这样的速度,**收入远远快于居民收入增长,考虑到企业收入增长也较快,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还在降低,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的“十二五”规划要求可能难以实现。

今年一季度数据显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963元,同比增长12.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这一增速低于GDP9.7%的增速。

同时,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增长10.2%,财产性收入增长23.6%。杨宜勇认为,如果考虑一季度5%的物价因素,实际一季度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幅才5%左右。目前正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个税调整方案提出,免征额由现在的每月2000元上调至每月3000元,将现行9级超额累进税率减少为7级,并对级距作相应调整。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免征额调整之后仍然偏低。他说,按国际惯例,免征额是要看劳动者抚养人口和地区消费水平来定的。他认为,要提高居民收入增速,就要降低**和企业的收入增速。比如财政收入,如果按照经济增速加物价增速,今年财政收入增速达到12%即可,但是目前增速仍然太高,说明“减税仍不够”。

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税收入增速为32.4%,1—2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34.3%,均大大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长12.3%,和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名义增长20.6%的速度。

尽管税务部门研究人士指出,一季度财政收入和税收增长很快,与经济较快增长,以及物价较高,以及预算外收入并入预算内等有关,但不少专家仍认为目前税负偏高,应该加大减税力度,才能**大多数人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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