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巴克莱银行投资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巴克莱将在新华信托作出约人民币2.42亿元的投资,以购入其19.5%股权。 对此,巴克莱资本亚洲主席兼行政总裁莫礼仕表示:“我们投资于新华信托的行动,进一步见证巴克莱对发展中国的坚定**。这项投资有助我们扩展中国的客户基础,为巴克莱资本及新华信托的客户提供种类更广泛的**及风险管理方案。” 同时莫礼仕希望通过与新华信托的合作,进一步在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相关业务。巴克莱资本将继续拓展亚洲版图,以贯彻在区内本土资本市场建立**地位的策略,而向新华信托作出的投资,将能加快这项策略的推行。而分析人士也认为,通过这项投资,巴克莱资本将能发挥在**、风险管理及产品开发方面的实力,与新华信托在本地信托市场及人民币债务市场的专长相辅相成。 据了解,这项收购案将于2008年11月底前完成,巴克莱将动用手头现金支付交易作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