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FDI试点有望年内推出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中国人民银行二司司长李波18日透露,人民银行正在紧锣密鼓会同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研究和制定人民币FDI试点政策,有望在年内推出。此外,人民银行正会同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就人民币保函是否纳入外债管理进行研究。

李波是在广交会期间举办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上做上述表示的。他介绍,1月央行发布文件,允许获批境内企业采用人民币进行境外直接投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人民币ODI。但境外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境内投资,还没有**相关政策。这主要是因为现行FDI政策已相当完善,人民币FDI政策需与现行FDI政策做好衔接。要**人民币FDI交易真实性,对监管部门来说是一个考验。

“我们已和相关部门进行两轮调研,了解到企业对人民币FDI的需求十分强烈。人民币FDI试点政策大致框架已形成,但需在银行和企业间形成共识,将政策上报相关部门批复后再发布。如果快的话,能在今后一两个季度发布。”李波透露,在试点政策推出之前,央行会选择符合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项目进行人民币FDI个案试点。

谈及人民币保函是否纳入短期外债管理问题时,李波表示,央行正在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国家发改委会商,希望能尽快明确对人民币保函的相关意见。

李波认为,监管部门应统一人民币外债和外币外债统计监测,但在规模管理上,人民币外债管理和外币外债管理应有适当区别。因为人民币外债不涉及货币错配问题。偿还本币外债不会对汇率产生冲击,但外币外债一旦规模很大,而且有币种错配,出现外币撤走时,就会对本币币值产生压力。

人民币保函是指银行应保函申请人请求,向保函受益人出具的、同意在保函申请人不履行某非**交易项下责任或义务时,承担一定人民币金额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

对于在岸人民币市场和离岸市场存在利差和汇差问题,李波表示,人民币在岸和离岸市场存在价格差距是正常的,说明我国资本流动管制政策有效。监管部门对两个市场的价差可进行一定的调控。目前,两个市场的价差在可承受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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