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今年,伊犁州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根据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为特别贫困、中等贫困、一般贫困3个档次。特别贫困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150元,人数占资助总人数的20%。中等贫困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650元,人数占资助总人数的30%。一般贫困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150元,人数占资助总人数的50%。
伊犁州财政局文行处副处长李一华解释,从去年秋季试点以来,普通高中助学金由**和自*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和自*区按照8比2的比例分担,自*区所承担的资金由自*区本级与各县按照7比3比例分担。伊犁州直各县普通高中学生资助面确定为在校生数的30%。
李一华表示,今年伊犁州直将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特别是要建立学费减免等制度,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