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应当分享其所创造的价值

2011-08-10来源 : 互联网

人才应当分享其所创造的价值

管理大师德鲁克认为:“手工工作和手工工作者是一种成本,而知识工作者则是一种资产。成本需要加以控制并降低,而资产应使之增值。”因为只有提供了增值的机会和空间,这种“资产”才会乐意留在你的企业而不再轻易流动。

我们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并敢于在分配上拉开差距:公司高层管理岗位正在实行年薪制;已在设计下属企业通过改制让员工成为股东的方案;最近,我们准备对业绩突出的研发人员实行重奖,并考虑与股权结合的奖励办法;今年,公司还将对完成计划通过考核的经理实行绩效挂钩的分配。

应当承认,这些激励手段不是万能的,但是必须的。我们既然承认和尊重人才的创造性劳动,就应该按照分享的原则让他们共享创造的价值。

有跑道也要有红绿灯

人才大多有个性,有主见,不太乐意接受约束。但对一个组织而言,既要有办法保证人才的创造性能够自由发挥,又必须设计一定的制度规范,使组织运行有序有效,尤其是要让制度对有决策权、调配权的管理者产生防止偏差的作用。

因此,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均建立了规范的人事、财务、劳资、生产经营等规章制度,以及科学有效的监督程序。从这几年的实践看,制度管理对于优化管理者行为、减少随意性的“人治”,很有好处。

通过界定集权与分权的范围、管理与监督的层次,使各级管理者权责明确,既可以充分释放个人活力,又保证了组织运行规范有序。形象地说就是,我们既提供了跑道,又建立了红绿灯,这样做对于人才充分发挥能力和继续成长是富有成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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