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B法则是指推销员运用产品的特征F(Feature)和优势A(Advantage)作为支持,把产品的利益 B (Benefit)和潜在顾客的需求联系起来,详细介绍所销售的产品如何满足潜在顾客的需求。特征F是产品的固有属性,它描述的是产品的事实或特点;优势A是解释了特征的作用,表明产品如何使用或帮助潜在顾客;而利益B则说明产品能给潜在顾客带来的好处是什么,表明产品如何满足客户表达出的明确需求。
通过学习充分了解到,在日后我行汽车销售中,我们必须灵活运用FAB法则,将我行汽车销售的利益与顾客的需求相匹配,强调潜在顾客将如何从购买中受益,才能激发顾客的购买欲望,让其做出购买的决定。
我认为,所谓幸福不过是一种心情的感受,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有他人无法取代的快乐。我希望汽车行业的老板们,能够多理解、关心一下自己的精兵强将,因为他们都是最优秀的,没有他们,公司不可能这么迅速地发展;我希望我们的上帝(客户)们对汽车销售顾问能够多一份理解、多一份沟通,我们肯定会设身处地为您提供最合适的产品、最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