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李钢:低速电动车违法 不是新能源车

2015-04-10来源 : 互联网

发改委李钢:低速电动车违法不是新能源车2015年03月27日10:38来源:网易汽车类别:转载编辑:刘志霞打印手机阅读[导读]发改委产业协调司机械装备处处长李钢表示,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条件的相关法规已基本制定完毕,很快就会公布。【车主之家新闻】3月26日,在广汽集团承办2015中国广州**投资年会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汽车**上,发改委产业协调司机械装备处处长李钢表示,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条件的相关法规已基本制定完毕,很快就会公布。

去年11月26日发改委**了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对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生产准入条件做出相关规定。

**上,李钢也解释了准入条件中的新能源汽车的定义,“只限于纯电汽车,也包括增程式的电动汽车。”他还表示,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条件主要看重“新能源技术方面的积淀”,“申请公司资产多寡不太重要。”

而对于市场上方兴未艾的低速电动汽车,李钢表态说,“低速电动汽车属于违法产品,不属于新能源汽车范畴。”

他认为,这类产品之所以能*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不上牌、不用驾照。对此,他表示“这类产品,迟早会被淘汰”,“我们也鼓励这些公司及早转型,成为真正能够生产新能源汽车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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