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股份连续两年财务造假遭***行政处罚2015年03月12日10:42来源:新京报类别:转载编辑:刘志霞打印手机阅读[导读]3月9日晚间,风神股份发布公告称,3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河南***下发的《行政处罚书》。【车主之家新闻】3月9日晚间,风神股份发布公告称,3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河南***下发的《行政处罚书》:经调查风神股份年报连续两年存在虚假记载,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处罚。风神股份回应称“公司决定行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法律赋予的其他权利”。
被查后曾对之前年报追溯调整2013年12月18日,风神股份曾发布公告,称收到***河南***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对公司进行调查。被立案调查后,风神股份在2014年4月20日发布公告,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12年度及以前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今年1月9日,风神股份公告了***河南***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风神股份在当日的公告中称将会进行申辩。随后,风神股份等当事方进行了申辩。据***河南***下发的《行政处罚书》显示:风神股份相关当事人均提出了书面陈述申辩意见,且应风神股份的要求,***河南***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其中,风神股份及公司董事长王锋、副总经理申玉生等提交了证据材料。不过,风神股份等当事方的申辩,没有改变***河南***的最终处罚结果。被罚不服欲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风神股份3月6日收到中国***河南***《关于对郑玉力、范仁德等七人实施责令参加培训措施的决定》,内容显示:郑玉力、范仁德、肖志兴、马保群、齐春雨、张晓新、冯耀岭**2011年和2012年年度报告会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河南***称,2011年和2012年,风神股份三包退赔、返利、三包优赔业务入账金额,连续两年与实际发生金额不符,从而分别虚减利润759.3万元和2212.5万元。同时,2012年,风神股份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28亿元,虚增主营业务成本1.03亿元,从而虚增利润2002.3万元。***河南***决定,对风神股份给予警告,且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风神股份原董事长现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党委副书记曹朝阳、公司现任董事长王锋在内的8名高管处以5万元到10万元不等的罚款并给予警告。对于上述处罚,风神股份表示:“经研究,公司决定行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法律赋予的其他权利。”这意味着风神股份对上述处罚可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截至3月10日收盘,风神股份上涨5.9%,报17.05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