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东莞东城的毛氏人家原为国内知名湘菜品牌毛家饭店的加盟商。眼下,这家昔日的加盟商因**商标侵权被毛家饭店推上被告席,并索赔17万元。昨日,东莞市**人民**正式受理湖南韶山毛家饭店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毛家饭店)诉东莞市东城毛润现代饭店侵权案,此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毛家饭店:索赔17万元
根据毛家饭店方面的说法,韶山毛家饭店发展有限公司于1996年6月宣告成立,相继被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烹饪协会吸收为会员单位,并荣获中华餐饮名店、全国餐饮百强企业、全国绿色餐饮企业称号。
作为第765479号毛家+图形和第7372076号毛家+图形+拼音的商标专用权人,其通过长期持续连锁经营与大力宣传和大量使用,使得毛家+图形商标在核准使用服务上已经具有很高知名度。毛家商标于2002年、2005年、2008年连续被评为湖南省着名商标,2009年4月被中国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
毛家饭店方面认为,被告东莞市东城毛润现代饭店未经许可,擅自在其经营的中餐饭店使用毛家饭店名称和标识欺骗公众消费,在消费者买单时又以毛家现代饭店名义进行**结算,并在饭统网、爱帮网等网站上以毛家饭店新概念东城店名义误导公众进行消费。被告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对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及在先企业字号权、名称权的侵犯,严重损害其企业品牌和商业信誉,同时也损害其吸收连锁加盟店可实现的经济收益。
毛家饭店在起诉书上提出,要求**判令东莞市东城毛润现代饭店停止侵权、消除侵权影响,并赔偿损失17万元。
毛氏人家:不存在任何侵权
针对毛家饭店在莞发起的诉讼,昨日下午,记者采访到东莞市东城毛润现代饭店经营者刘先生。
刘先生告诉记者,昨日,东莞市**人民**工作人员来到其经营的饭店,根据毛家饭店方面的申请对饭店资产进行财产保全。对于毛家饭店方面的指控,刘先生并不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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