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设专项资金扶持“海归”来珠创业

2011-07-28来源 : 互联网

2006-8-31 珠海特区报网络版 字体

《珠海市留学人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日前经市**批准正式**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的《资助项目评审办法》和《资助项目跟踪管理办法》也同时施行。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留学人员在创业前期出资额超过100万元的,将***获得10万元的补贴。业内人士称,这项举措为留学归国创业人员提供资金支持,将起到“磁场”的作用,激发留学归国人员在珠海的创业热情。2006年度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正在接受申报,目前申报踊跃,8月31日为*后申报日。

据悉,专项资金的申报对象是在珠海创业的留学人员,申报者须拥有技术水平较高的**项目,特别是那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项目,项目技术处于国内**或**先进水平;项目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具有产业化的发展前景。

专项资金每年纳入市财政预算,主要用于留学人员个人来珠海创业前期费用补贴和对留学人员在珠海实现产业化项目给予贷款贴息。

其中,创业前期费用补贴标准为:留学人员出资额超过20万元低于50万元的,***给予5万元的补贴;出资额超过50万元低于100万元的,***给予7万元的补贴;出资额超过100万元的,***给予10万元的补贴。贷款贴息的额度标准为:贷款利息总额低于10万元的,可全部给予贴息,但贴息年限*长不超过三年;贷款利息总额超过10万元的,则*多给予10万元的贴息。

珠海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主任刘斌博士告诉记者,珠海市设立专项资金的举措在留学人员中反响很大,有助于“聚集高质素人才、发展高质量经济、建设高品位城市”,目前项目申报比较踊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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