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本市住房困难的城镇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纳入住房**范围,城镇**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优先配租、配售给符合条件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家庭。昨天,本市《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为残疾人在医疗、康复、就业等方面提供多项**。
残疾人将享多项**
市残联介绍,目前本市有99.9万残疾人,涉及260万家庭人口。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特殊困难,总体生活质量明显低于全市社会平均水平。根据该《意见》,今后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为残疾人提供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基本医疗**和药品供应**服务。
无业残疾人月补百元
《意见》要求,提高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门诊报销及补偿水平,并将城乡低收入残疾人纳入本市城乡医疗救助范围。适时建立残疾人大病医疗救助专项补助资金,为享受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之后仍有困难的残疾人提供帮助。
适当提高城乡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对象的救助标准。对重残无业人员本市将实施生活补助,对无业的轻度残疾人按月给予100元补助,对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在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遇到的困难给予及时救助。
残疾人参保全额补贴
在就业方面,用人单位要**城镇残疾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对已缴纳社会保险但需要延期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而又缴费困难的“超龄”残疾职工,给予延期缴费和***趸缴补助;支持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个人*低缴费标准对参保的重度残疾人给予全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