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严令禁止变相降低房贷门槛

2011-07-29来源 : 互联网

虽然部分地区或明或暗纷纷放宽二套房贷门槛,但上海近日却明确提出--严禁变相放宽房贷条件。

上海银监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在上海的中外资商业银行,要严格执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首付款比例和利率规定,严禁变相放宽贷款条件,严防“假按揭”和“零首付”。

通知提出,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暖,不少商业银行加大了对房贷业务的“招揽”力度。在操作中,对部分非首套自住型或改善型普通住房也给予贷款利率优惠,并变相突破“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的要求。而一些中介机构则通过串通买卖双方做高房价,以实现“零首付”或“低首付”。

上海银监局向在沪各商业银行明确提出要求:一要严禁以对VIP客户实行区别对待政策为名,放宽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二是严禁向客户以费用返还、垫付首付款等方式降低条件,变相突破监管政策;此外,不允许首付比例不足的客户以银行信贷资金或以信用卡透支等方式支付首付款。上海银监局还要求各商业银行,在办理个人房贷业务时,要严格执行与借款人“面谈”“面签”制度,严防“假按揭”。同时对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中介机构建立“黑名单”制度,并设立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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