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广州A公司与福建B企业在2005年8月双方剑订合作协议,但2005年10月B企业因故无法履行合同。经**判决,B企业支付A企业违约金50万元。违约金刚刚到了账面,广州市地税局要求A企业把违约金按企业收入对待,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A企业十分迷惑,自己因B企业违约刚刚损失了很多,50万元的违约金还抵不上损失呢?为什么还缴纳企业所得税呢?**剖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凭收入以及其他收入。而违约金就是属于其他收入类,同时如果是私个**将意外收入存入企业业账户中时,也按其他收入对待,需要向国家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