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灰色收入”到底有多少

2011-07-29来源 : 互联网

《环球人物》杂志记者 孙夏力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在今年6月发布的《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研究报告中指出,2008年,中国居民的“隐性收入”为9.3万亿元,其中“灰色收入”为5.4万亿元。中国收入*高的10%家庭与收入*低的10%家庭的人均收入相差65倍。从消息传出到现在,社会上对这些数字的议论就没有停止过。人们纷纷问:中国的居民收入差距真有这么大?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差距?为此,环球人物杂志记者对王小鲁进行了*家专访。

环球人物杂志:9.3万亿元的“隐性收入”和5.4万亿元的“灰色收入”,是怎样计算出来的?

王小鲁:根据我们的研究结果,2008年,全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为23.2万亿元,比按国家***住户收入统计调查结果算高出9.3万亿元。这9.3万亿元是国家***没有调查到的“隐性收入”。同时,23.2万亿元比国家***资金流量表中基于经济普查资料计算的住户可支配收入高出5.4万亿元。这5.4万亿元是连经济普查也无法统计到的“灰色收入”。

环球人物杂志:那么,“灰色收入”包含哪些内容呢?

王小鲁:“灰色收入”的范围很广泛,一种是法律制度没有明确界定是否合法的收入;另一种是由于证据不足而无法认定的违法收入。“灰色收入”的主要来源可能是以下几个方面:权*交易、以权谋私;**带来的公共资金流失;土地收益的不适当分配;其它垄断性收益的不适当分配。这都说明,我们在制度、**管理和监督上存在很大漏洞。例如,有关部门在审计京沪高速铁路和西气东输二线工程西段项目时,发现了8.15亿元的多计工程款等支出,另有17.94亿元是由相关单位在建设成本中列支其他费用和用虚假发票报销等产生的。这些公共投资项目中的资金流失,成了某些人的“灰色收入”,其中也许就有非法收入。

我在报告中推算的2008年的“灰色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可能达到了15%左右。

环球人物杂志:居民收入差距过大,是不是由于“隐性收入”过多造成的?

王小鲁:可以这么说,因为绝大多数的“隐性收入”都由高收入家庭获得了。根据我们的统计,中国城镇10%*高收入家庭的“隐性收入”,占城镇居民“隐性收入”总量的63%;而20%*高收入家庭居民的“隐性收入”,占全部城镇居民“隐性收入”总量的80%以上。

环球人物杂志:学术界通常认为,基尼系数0.4是一个“警戒线”,大于这一数字表明收入差距过大。您认为中国的基尼系数是多少?

王小鲁:我做的是对城镇分组收入数据的推算,还缺乏其他一些信息,不足以计算中国的基尼系数。但我预计,这个数字肯定会明显高出世界银行得出的中国基尼系数为0.47的水平。更可怕的是,收入差距扩大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不合理、不正当所得扩大造成的。

环球人物杂志:减少“灰色收入”是否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贫富差距问题?

王小鲁:造成我国贫富差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有两个:一是我们的社会**、公共服务、转移支付等体系还不完善,从而使低收入阶层面临机会不均。这一问题在近几年得到了很大改善,但还远远不够。二是由于制度漏洞,造就了某些凭借权力、垄断地位和非法手段形成的高收入人群。这并不是市场导致的结果,而是制度改革滞后的结果。这可以说是造成中国贫富差距过大的*关键因素。

产生大量“灰色收入”的主要原因是,现行的财税体制等存在弊端和漏洞,透明度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不推进财税体制等的改革,就难以解决收入分配问题。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关键是要有推进这些改革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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