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电视广告购物陷阱

2011-07-30来源 : 互联网

        

昨日,记者从广东省消委会获悉,今年前三季度,消委接到的电视购物投诉电话多达41宗,主要表现形式有超低价销售却让消费者支付其他名目的费用、**附送“大礼包”却不履行、夸大产品功能以及夸大售后**,结果消费者提出维修要求时却以各种理由推托不予办理或需另外支付费用等。消委为此专门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因一时诱惑失去理智受骗,并呼吁**加强监管。

丁先生是一名花甲老人,他到省消委会投诉时气得双手发抖,事情是从他订购的一台手机引起的。今年8月21日,某电视台播出了一则出售“金伯爵”手机的购物广告,广告上宣称只要付627元人民币, 就可以拥有一台镶有六颗钻石的手机,并送500元话费大礼包。看了广告后,丁先生购买了这款手机,并于8月24日收到货物。但随后他发现手机与广告所说的差别很大,与经销商联系后对方提供了一个虚假的办公地址。烈日炎炎,老人到处寻找未果。在多次交涉中,经销商提供的联系电话一会是本地的,一会是北京的,还有上海的,工作人员甚至辱骂丁先生。后经省消委会调解,丁先生终于收回了退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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