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在全国选定了82个城市作为*批***创业型城市,株洲也在此列。记者昨日从株洲获悉,该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正式**。 根据该方案,对初次创业人员,登记条件、经营范围、出资限额、经营场所及冠名、注册资本额等限制均将放宽:个人可凭本人身份证直接申请办理个人*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参与连锁门店和配送中心门店,可持总部出具的合法有效文件,到工商行政部门直接登记办理;住宅可作为经营场地。株洲市本级将筹集专项资金3000万元以上,县区分别筹集200万元以上,设立创业基金,为创业者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方案规定,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次创办个体、私营企业的,均可按规定享受税费优惠,免收管理费、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并降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