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 题:2009年消费申诉呈现三大新特点
***记者 张晓松
“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了2009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消费者申诉情况。服务领域申诉比重持续攀升,涉及合同、商标和广告问题增幅较大,非现场购物等申诉量增长较快……2009年消费申诉呈现出的这些新特点,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前我国消费服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服务领域申诉比重持续攀升
2009年,服务领域消费申诉228209件,与上年相比下降1.14%。但值得关注的是,服务申诉占申诉总量的比重*次超过30%,达到31.41%,比上年上升了1.95%,且呈现逐年上升态势。
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负责人分析指出,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消费结构的调整,服务消费市场不断扩大,消费者对服务领域的需求日益提升,服务消费正逐渐成为新的消费热点。
与此同时,由于我国服务业发展起步较晚,有些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化体系相对滞后,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有的服务经营行为不够规范,由此出现了服务消费申诉比重增长较快的趋势,服务领域经营行为尚需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