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霉素钠、钾盐;氨苄西林类;阿莫西林类 |
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多黏菌类 |
四环素类、头孢菌素类、大环内酯类、氯霉素类、庆大霉素、利巴韦林、培氟沙星 |
相互拮抗或**相抵或产生副作用,应分别使用、间隔给药 |
维生素C、维生素B、罗红霉素、Vc多聚磷酸酯、磺胺类、氨茶碱、高锰酸钾、盐酸氯丙嗪、B族维生素、过氧化氢 |
氨基糖苷类、喹诺酮类 |
青霉素类、洁霉素类、四环素类、磺胺类 |
相互拮抗或**相抵或产生副作用,应分别使用、间隔给药 |
维生素C、维生素B、磺胺类、罗红霉素、氨茶碱、氯霉素、氟苯尼考、甲砜霉素、盐酸强力霉素 |
与头孢噻吩、头孢噻呋等头孢类药物配伍会增加毒副作用 |
卡那霉素、阿米卡星、核糖霉素、妥布霉素、庆大霉素、大观霉素、新霉素、巴龙霉素、链霉素等 |
本品应尽量避免与抗生素类药物联合应用,大多数本类药物与大多数抗生素联用会增加毒性或降低** |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洁霉素类、TMP |
碱性药物、硼砂 |
**增强,但毒性也同时增强 |
氨基糖苷同类药物、头孢菌素类、万古霉素 |
红霉素、罗红霉素、硫氰酸红霉素、替米考星、吉他霉素、泰乐菌素、替米考星、乙酰螺旋霉素、阿齐霉素 |
洁霉素类、麦迪素霉、螺旋霉素、阿司匹林 |
青霉素类、无机盐类、四环素类 |
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强力霉素、米诺环素 |
含钙、镁、铝、铁的**如石类、壳贝类、骨类、矾类、脂类等,含碱类,含鞣质的中成药、含消化酶的**如神曲、麦芽、豆鼓等,含碱性成分较多的**如硼砂等 |
不宜同用,如确需联用应至少间隔2小时 |
四环素类药物不宜与绝大多数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
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 |
喹诺酮类、磺胺类、呋喃类 |
青霉素类、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多黏菌素类、氨基糖苷类、氯丙嗪、洁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维生素B类、铁类制剂、免疫制剂、环林酰胺、利福平 |
碱性药物 |
青霉素类、链霉素、新霉素、庆大霉素 |
洁霉素类、氨茶碱、金属离子 |
四环素类、氯霉素类、呋喃类、罗红霉素、利福平 |
磺胺嘧啶、磺胺**嘧啶、磺胺甲恶唑、磺胺对甲氧嘧啶、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噻唑 |
TMP、新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 |
阿米卡星、头孢菌素类、氨基糖苷类、利卡多因、林可霉素、普鲁卡因、四环素类、青霉素类、红霉素 |
配伍后**降低或抵消或产生沉淀 |
**氧苄啶、甲氧苄啶 |
参照磺胺药物的配伍说明 |
参照磺胺药物的配伍说明 |
磺胺类、四环素类、红霉素、庆大霉素、黏菌素 |
与许多抗菌药物用可起增效或协同作用,其作用明显程度不一,使用时可摸索规律。但并不是与任何药物合用都有增效、协同作用,不可盲目合用 |
盐酸林可霉素、盐酸克林霉素 |
青霉素类、链霉素、新霉素、金霉素、多黏菌素 |
喹乙醇、吉他霉素、恩拉霉素 |
拮抗作用,**抵消,禁止并用 |
四环素、吉他霉素、杆菌肽 |
利巴韦林、金刚烷胺、阿糖腺苷、阿昔洛韦、吗啉胍、干扰素 |
无明显禁忌,无协同、增效作用。合用时主要用于防*病毒感染后再引起继发性细菌类感染,但有可能增加毒性,应防止滥用 |
易产生交叉耐药性并可能增加毒性,一般情况下应避免同时使用 |
此类药物一般毒性较强,应避免长期使用 |
毒性增强,应间隔用药,确需同用应减低用量 |
容易增加毒性或产生拮抗,应尽量避免合用 |
酊剂、抗菌剂、鞣酸蛋白、铋制剂 |
许多**能降低胃蛋白酶的**,应避免合用,确需与**合用时应注意观察效果 |
强酸、碱性、重金属盐、鞣酸溶液及高温 |
碱类、盐类、有机酸及洋地黄 |
强酸、碱性、重金属盐溶液及高温 |
镁盐、钙盐、鞣酸类、生物碱类等 |
**降低或分解或沉淀或失效 |
其它茶碱类、洁霉素类、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盐酸氯丙嗪、大环内酯类、氯霉素类、呋喃妥因、利福平 |
酸性药物可增加氨茶碱排泄、碱性药物可减少氨茶碱排泄 |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四环素类、多黏菌素、氨基糖苷类、洁霉素类、氯霉素类 |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四环素类、多黏菌素、氨基糖苷类、洁霉素类、氯霉素类 |
碘类制剂、高锰酸钾、碱类、药用炭 |
碱类 |
备注:1、本配伍**表为各药品的主要配伍情况,每类产品均侧重该类药品的配伍影响,恐有疏漏,在配伍用药时,应详查所涉及的每一个药品项下的配伍说明。2、药品配伍时,有的反映比较明确,因为记录在案;有的不太明确,要看配伍条件,因配伍剂量和条件不同可能产生不同结果。因此,任何药物相互配伍均有可能因条件不同而产生不同结果,甚至发生与“书本知识”截然不同的结果,使用者在配伍用药时应自行摸索规律,切不可盲目相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