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干鼓励失地农民就业创业出新政

2011-07-31来源 : 互联网

为了鼓励失地农民就业创业,走上健康向上的正道,江干区**日前**了“关于加强征地和撤村建居农转非人员就业工作若干政策意见”,并公布了鼓励奖励政策。

为鼓励无业的妇女工作,政策第4条中规定,“凡参加非**组织居家就业的妇女,并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经区劳动**部门、区妇联认定的,按就业人数给予组织者每年1―5万元奖励,给予居家就业妇女工资额20%的奖励。”

江干区劳动局副局长陈英平说,我们鼓励妇女要主动找活干,不管打毛线、搞编织,还是绣花等来料加工,只要妇女有份工作干,我们都会予以支持和奖励。

对居家妇女就业的奖励,政策很优惠。一个妇女如果一年靠自己劳动*了1万元,江干区就要奖励她2000元;如果*了5万元,就奖励她一万元。不过,就业妇女要拿出相关凭证,如发票以及妇联等部门认定的材料。

为鼓励失地农民读书,政策第2条中规定,“凡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并取得大专、本科和以上学历证书的,分别给予1000元、1200元、1500元奖励。”

“失地农民高中毕业后,只要再去读书,不管大专,本科还是其他学历,我们都是要鼓励资助他们继续学习。”陈英平说。

为鼓励失地农民创业,政策第4条中规定:“凡从事个体经营、创办注册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并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给予 5000元***开业补贴和每人每月150元社保补贴;带动本区失业人员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给予奖励。”

陈英平说,这条也很有吸引力,你带动一个人就业就能获得奖励3000元,带动2个人,就能奖励6000元。

目前,江干区共建立了就业援助服务平台39个,配备就业援助员70人。江干区有关负责人表示,力争到2015年,实现“8090”人员全部就业,“4050”人员充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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