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上市公司 董事 不作为 关键因素 管理 利益代表 根据有关统计,中国上市公司中有一半以上的董事来自大股东的选派或**,而从很多大股东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案件中,我们不得不要问,公司的董事们,是否起到了应有的作用,或者说那些董事们究竟在代表谁的利益。 按照公司法理的解释,公司是一个法人实体,在股东大会选举并组建董事会后,董事的职责就应代表公司的利益,而不能成为某个股东的代言。然而,现实在于中国上市公司的一股*大,在多数通过的原则下,大股东尤其是那些**控股股东总是有可能选派符合自己意愿的人参加董事会。很多的事例表明在大股东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大股东更多地是选择前者,而作为董事,如果简单地以不知情显然难以自圆其说,其结果就只能尴尬地成为大股东手中的一枚橡皮图章而已。 除此之外,关于董事应代表股东利益还是公司利益的混淆,还在于很多人以为股东利益就是公司利益,二者是一体的。之所以造成这种混淆的原因在于:我国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股东**文化得到了****的重视,既然公司是由所有股东出资注册而成,理所当然地股东利益也就是公司利益。其实不然,公司作为一个法人,其本身是一个多方利益的综合体,包括股东、债权人、员工、客户以及社区等等,股东只是其中较为重要而基础的一部分。对董事来说,只知道维护股东利益,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这更多地是出于其自身利益的考量,因为如果敢于跳出来反对,或许其董事的位置也就保不住了。反过来看,董事们如果都能从公司的利益出发,那么其*终必定能维护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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