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2-13 资讯来源: 胶东在线网2月13日讯记者今日从市质监局获悉,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将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特种设备设计、制造、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增加了有关特种设备节能管理的规定。
《条例》规定了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效能指标负责,不得生产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不得生产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在用的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应当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使用单位及时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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