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户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后,方能办理营业执照从事食品经营。
自去年6月始,新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已开始颁发。淘宝网也随即宣布,将于今年1月开始对食品类卖家实施准入制度。这就意味着一旦“索证准入”工作正式启动后,未能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类卖家,其店内食品将遭到下架的处理。
自产自销的网店何去何从
按照该平台的通知,代理品牌食品销售的店主,可以出具食品生产商的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受伤’的**是我这种自产自销的卖家。我的网店要办下《食品流通许可证》,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曾**的网店卖得是自家手工制作的腊肠,这曾是她的*大卖点。可一旦实施“索证准入”后,这*大的卖点,也将成为她家网店继续生存的*大障碍。
因为严格意义上来说,曾**家**的腊肠,纯属“三无产品”,没有厂名、没有厂址、没有卫生许可证,“不用试都知道办不了任何证,如果真要严格实施,我只能关了网店。”
卖家计划集体“搬家”
广州卖家蒋**是“晖晖妈咪店”***,专营日本奶粉代购近两年。蒋**家网店的货源都是托朋友从国外购入的,根本就没有固定的供货商。按照通知内容,蒋**的网店要办出《食品流通许可证》很难,恐怕也难逃下架命运。不过*近一次,蒋**咨询客服时,对方表示没证的卖家,目前还是能照常营业。“这恐怕也只是暂时的。”蒋**说,几个大的奶粉卖家私下都讨论过了,如果目前的交易平台仍要坚持原方案话,就只能集体“搬家”了。
蒋**说,去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后,说是现在还没办法对网店进行审核。“目前,如果要办下许可证,必须要有店面。网店的办公地点多是住所,另租场地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对网店逐步规范是必然趋势
那按照现行的政策,网络卖家是否需要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呢?按《食品安全法》有关条款的理解,符合该法27条一至四项条件的应予以办理。
宁波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的负责人说,去年6月1日,新的《食品安全法》开始实施。根据其二十九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在他看来,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食品生产经营,都要依法取得许可。这名负责人说,即便是网店,也不会是虚拟的。
“从哪里组织货源,经营场所在哪,都可以落到实处。”这名负责人表示。只是许多所谓的网店,达不到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理条件。也有业内人士认为,网店终归是新生事物,以往也一直是监管的灰色地带,逐步规范是必然的趋势。
要办《食品流通许可证》须符合以下条件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