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保险监督官协会邀请,中国***主席***于10月25日至28日出席了在迪拜举行的2010年IAIS年会及执行委员会会议。***在会上指出,**保险监管改革应充分考虑新兴保险市场成员的现实情况,妥善安排实施方式。
***高度赞赏**保险监管改革取得的*新进展,希望IAIS执委会能够凝聚力量,促进共识,尽快制定既有统一方法,又有较强适应性的**监管规则,并着重就**保险监管改革阐述了三点意见:一是IAIS制定的跨境保险集团监管共同框架,应预留充足的过渡期,缓解监管方式变化带来的冲击;二是加强“宏观协调、微观分工”,完善保险审慎监管体系,宏观审慎监管上应增强多个监管主体和政策的协调,微观监管上提高监管的专业化程度;三是针对金融危机暴露的突出风险,借鉴巴塞尔III有关措施,在保险监管中开展逆周期监管,强化流动性监管。
***的意见得到了执委会的积极响应。多位执委表示,金融危机时期,中国保险监管机构应对及时,保险市场运行平稳,在**新兴保险市场中较为成功地开展了危机管理;中国提出的“宏观协调,微观分工”的宏观审慎监管制度理念,反映了**金融监管改革的主流看法,美国、欧盟的金融监管改革都采取了类似的思路。
IAIS是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证券监管委员会组织并列的**金融监管组织,是**金融监管的三驾马车之一,是金融稳定理事会的决策机构――指导委员会的成员。据了解,**金融监管改革将是11月在韩国首尔召开的二十国集团峰会的一项重点议题。包括巴塞尔III银行新资本监管协议在内的一系列金融监管方案即将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