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华”商标之争追踪
粤港两家“荣华”企业,因注册商标问题在广东省高等**过堂一事。昨日,省高院第四次开庭审理。顺德荣华认为香港荣华在本案一审中**造假,以获取非注册****的司法认定。
昨日庭审中,两家“荣华”进行了激烈的交锋。顺德荣华代理律师表示,顺德荣华合法拥有“荣华”商标是经北京高院、国家工商局等多份司法裁判所确认,受我国《商标法》保护。如果因香港荣华投入较大广告宣传费用,认定其为****,是一种本末倒置。
在本案中,顺德荣华认为香港荣华采取了“起诉被告不要赔偿,给被告*额款项不要被告上诉”的不正当手段。同时在2006年起诉顺德荣华时,也起诉另外一宗与本案起诉时间相同、事实理由相同、审判法官相同、开庭时间相同、判决结果雷同的案件,*终是为了获取非注册****的司法认定,而非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根据今年2月份国家*高**《关于****司法认定和保护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讨论稿,香港荣华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
对此,香港荣华代理人给予否认,其表示两宗案件因起诉的对象不同、侵权内容不同等等,故分作两个案件起诉,不存在造假等违法行为。
昨日下午,双方经过激辩,在法庭的调解下,顺德荣华提出与香港荣华共享“荣华”商标,或者转让,而香港荣华**了共享商标的建议,只能接受转让。但由于目前双方分歧较大,调解*终没有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