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2003年开始实施“幸福工程”,截至目前累计实施8批项目,救助贫困母亲420户,惠及1442人。一些母亲利用无息贷款,找项目自己创业,走上了致富的道路,其中4位母亲在全国还被评为“幸福母亲”。近日,记者走访了这群“幸福妈妈”。
长乐有2家“幸福”店
10日上午,在长乐市潭头镇福星渔村“幸福米店”,店主林燕芳正在将大米搬进店内。忙完后,这位曾经的贫困母亲向记者道出了米店名字的由来。
现年44岁的林燕芳是一名普通的农村妇女,1991年结婚,次年生女,女儿患先天性心脏病,丈夫长期患病卧床。2007年丈夫病逝,此时女儿又急需进行二次心脏手术,她终日以泪洗面。
在长乐市计生协的帮助下,2008年她被列为“幸福工程”帮扶对象,利用*期无息贷款5000元,开起了这家“幸福米店”。因为价格实惠,来买米的乡亲很多,村**还发动渔船船东来买米。去年,她再次依靠“幸福工程”贷款1万元,使店里米类品种和数量多了起来。
在长乐,还有一家“幸福饭店”,是文岭镇石壁村二女户李东健、张燕清夫妇开的,他们的资金也来源于“幸福工程”无息贷款。
4位妈妈获评“幸福母亲”
长乐市2003年开展“幸福工程”以来,多渠道筹集项目资金229.9万元,救助贫困母亲420户,受救助的贫困母亲人均年增收1500元至3000元。今年6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幸福工程15周年纪念大会上,长乐市林燕芳、董瑞明、宁红梅、郑梅英4位母亲还被授予“幸福母亲”称号。
董瑞明一家是文岭镇的计生贫困户,在获得“幸福工程”无息贷款5000元后,她买来5只羊仔,镇里指派镇畜牧站的技术员指导她养羊。几年来,她坚持向 “幸福工程”贷款扩大生产,目前养了30多只羊,一年净收入近2万元。
宁红梅和郑梅英也都从事养殖。鹤上镇的宁红梅起先自己筹了几百元养鸭,但因资金不足,无法扩大养殖规模。2007年获得 “幸福工程”1万元贷款后,她养的鸭子增加到2000多只,当年就创收5万元。
*占镇的郑梅英2007年10月获得“幸福工程”1万元贷款后,开始养猪,并利用业余时间参加技术培训班。目前她家年收入达到4万余元。在她的热心帮助下,同村还有两户计生贫困户也养起了猪。
新推“企业+计生贫困母亲”帮扶模式
不过,有些贫困母亲并没有创业项目。为了让更多的贫困母亲受益,2009年6月,潭头镇与长乐市计生协沟通后,该镇将50名贫困母亲联合申请的50万元贷款,投入到当地一家针织厂中,用于企业经营。
这个“企业+计生贫困母亲”模式很快取得了效益。今年8月,潭头镇50位贫困母亲各获得企业1000元的分红。至于选择什么样的企业进行投资,长乐计生协副会长柯水妹表示,“*先得看企业前景和效益,这个让镇里筛选,并且做担保。一年之后,不管企业是否**,每个贫困母亲都能获得1000元的分红。”
目前,这种帮扶模式已在长乐潭头、古槐、湖南三个乡镇试点,经验成熟后,将在全市**。
“1000元对于常人来说不算什么,但对贫困母亲还是有很大帮助的。”柯水妹表示,这些贫困母亲多是一些残疾人,生活较为困难。为了帮助他们,企业在用工时对一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母亲也会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