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对外公布《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规定更加细化,*次在违规条款中加入了“闲置”字眼,这意味着经济适用房户主闲置空着房子不住将有可能被**强制收回。住建部《通知》**后,南宁市住房局在**时间作出了反应。目前住房局相关职能部门已在研究落实政策方案。
调查 南宁经适房存在出租空置现象
三元小区是南宁市较早建设起来的安居小区之一,里面建有数百套经济适用住房。近日,记者到该小区调查了解发现,小区内的经济适用住房存在对外出租的现象。
聚福隆灯饰市场有好几个生意人就长期承租三元小区内户主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而一些户主为了出租方便,甚至还在网上花*挂出出租信息。
位于中兴大桥南岸的富宁新兴苑小区有2100户为经济适用房。5月2日,记者在走访过程中发现,富宁新兴苑的第34栋一、二单元是经济适用房,有20套房子,共入住12户,其中3套是未装修好,5套装修好了但无人入住。第38栋也有空置的情况,该栋3个单元中,只有2个住户入住,7套房子还未装修完毕,21套虽已装修好但呈现出还没有人入住的迹象。第35栋的3个单元,第36栋的2个单元以及第37栋3个单元都出现了类似空置的情况。
另外,记者调查采访中也发现,西乡塘安吉路安吉安居小区、凤岭·在水一方等经济适用房小区内均不同程度存在以上类似现象。记者在南宁赶集网上发现,安吉安居小区有人出售0房龄的经济适用房信息。一名不愿透露姓名“在水一方”的户主坦承,他在市中心上班,因为太远了,得了房后根本不考虑去“在水一方”住。
新规 闲置经适房将被强制收回
南宁市自1994年开始实施安居工程建设。15年来,南宁市经济适用房项目截至2009年6月止,累计共建成45297套住房。全市4.5万多个住房困难家庭及被拆迁户得以安居乐业。
与此同时,南宁市对安居房管理也逐渐走向规范。从2004年《南宁市经济适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到2009年 《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南宁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从常住城镇的 “中低收入家庭无房户”向 “低收入家庭无房户”转变。过去“三年内不得交易”也调整为 “申请家庭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5年内,其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只能自住,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今年4月26日,住房和城乡***公布 《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对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规定更加细化,*次在违规条款中加入了“闲置”字眼,这意味着经济适用房户主闲置空着房子不住将有可能被**强制收回。
《通知》还提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能提供住房**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的,任何中介机构不得代理买卖、出租其经济适用住房”。也就是说,以后经济适用房户主擅自通过中介违规卖房出租房子,不但其本人会受处罚,而且中介公司也会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