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兴政协建言:重视发展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

2011-08-03来源 : 互联网

近几年来,农业发展取得了较大进步,但是在永兴县大部分地区,分散的小农业仍占主导地位,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而永兴县的农业产业化尚处于起步阶段,加上受自然条件及区域位置等诸多因素的制约,短期内难以在各地普遍推行。在此种情况下,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既有利于克服分散经营的不足,又有利于为今后发展规模化、现代化农业奠定基础,是解决当前“三农”问题的有效方法。

为此建议:

一、创新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在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县、乡土地流转交易服务平台,构建土地流转的交易信息网络体系,同时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化管理,实行流转管理的合同制和备案制,建立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健全协商、调解、**、仲裁、司法等多渠道调处土地流转纠纷机制,提高纠纷调处能力。

二、发展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当前要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社员数量,增强合作社带动能力,提高组织化程度。鼓励农民交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注重发挥种养大户、村干部、**企业和农技服务人员的作用,鼓励他们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

三、培育多种市场主体。引导支持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商资本发展农业产前、产后生产加工**企业,通过“公司+农户”等形式,带动农民发展规模化种养业。在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条件暂不具备、土地仍是农民收入主来源的地区,要充分发挥种植大户、购销大户、农机服务组织、农业**企业、农技**机构的作用,采取“社会化服务+农户”方式,将单一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环节纳入规模化服务范围,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四、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县、乡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支农项目资金的整合,加大对集中连片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经营项目、土地流出方和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扶持奖励。二是加大资金扶持。应加大对纯种粮户和开发油茶产业的补助力度,吸引投资者积极性;鼓励产煤乡镇农民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可从县煤炭规费中拿出一部分资金,对有条件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村和农民进行扶持,作业为优化矿业秩序,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规模养殖业,因其存在较大疫病风险,建议可由**协调,通过**投一点,农民拿一点,建立社会保险的长效机制,改变目前灾后补助形式。三是完善农业信贷机制。金融机构要建立面向林农等生产经营者的****扶持机制,简化贷款手续,扩大信贷规模,积极开展符合农业产业特点的多种信贷模式**业务。四是加强指导。坚持典型引路,加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消除群众对土地流转的疑虑,调动他们参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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