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预收款被挪用 国内多城市引入第三方监管

2011-08-03来源 : 互联网

**阅读 荆楚网消息少数楼盘挪用预售款,引发交房、**等一系列问题,引起众多读者关注。连续两天,一些热心市民建议,武汉能否借鉴外地城市,引入预售款第三方监管? “按理说,市场经济讲诚信,不应对开发商作过多约束,但不管能行吗?”吴家山鑫海花城业主骆先生说,小区约定2008年4月30日交房,但开发商将预售款用于其它用途,导致拖欠建筑商工程款被查封,600多名购房者逾期近2年仍无法入住。 此前,鑫海花城2期20名购房人向**起诉,要求开发商退房并归还预售款,官司打赢了,但是却无法执行,因为开发商没*可退。 大智公寓业主委员会主任桑绍中说,近几年武汉房地产市场*爆,每年商品房预售款都超过100亿元。为避免开发商挪用预售款,采取监管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一些深受“**难”困扰的业主,对相关监管问题也有很多思考。他们提出,由于曾发生开发商卷预售款“开溜”的事件,合肥、重庆、济南、南宁等多个城市已开始对预售款进行监管。 2005年,济南市就开始进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试点,预售款全部存入银行监管专用账户,并将建设投资的1.2倍作为**监管资金,只能购买建筑材料、设备以及支付施工进度款、法定税费等,不得挪用。 重庆市规定工程监理机构根据合同规定的进度计划和工程实际进度,书面通知代收预售款的银行向预售人划款,否则,银行不得直接划款。 南京市房管局联合人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规定所有预售房款必须存入银行设立的专用“监管账户”,**其用于相关工程建设。 记者了解到,这些城市措施力度不同,实际效果也有区别,但均能起到引导市场的作用,挪用预售款的问题明显减少。武汉是否也可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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