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环境违法8企业被罚

2011-08-03来源 : 互联网

深圳河、新洲河等第三季度水质污染加重

记者 王志明

晶报讯随着今年降雨的减少,深圳河、新洲河、福田河等10条河流的水质污染加重。昨天,市人居委员会发布了第三季度环境状况公报,并曝光了该季度8家重大环境违法被罚的企业名单。

处罚环境违法案件593宗

在第三季度,市区环保部门共开展环境执法检查23714厂次,组织专项执法行动4次,限期*理企业31家,限期整改企业662家;处罚环境违法案件593宗;审批建设项目8384项,其中否定534项。市人居委员会曝光了第三季度8家重大环境违法被罚的企业名单。

降雨少影响河流水质

在水质方面,全市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与上年同期持平。全市主要河流中下游水质仍普遍受到污染,河流水质劣于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和生化需氧量。与上年同期相比,新洲河、布吉河、皇岗河、大沙河、福田河、深圳河、西乡河、凤塘河、观澜河和龙岗河水质受污染程度有所加重。环保**分析说,河流水质下降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今年全省降雨普遍减少,已接近于2004年的特枯水文年,这使得我市本来就很小的河流天然径流又大幅减小,造成了河流水质污染程度加重;二是今年新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尚未投入使用。

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

第三季度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和二级标准的天数共计92天,占总天数的100%,与上年同期持平。

今年第三季度二氧化硫的日平均浓度0.012毫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0.002毫克/立方米,主要原因是与今年我市二氧化硫污染减排的力度的不断加大,各大电厂油改气工程顺利推进,天然气供应量增加,燃油排放的二氧化硫减少。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浓度为0.045毫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上升0.001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上升的原因比较复杂,与我市第三季度酸雨减少有关,同时也与经济复苏、交通运输、工业排放量增加有关,但由于我市环保力度的加大,可吸入颗粒物的日平均浓度上升幅度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市人居委有关环保**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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