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春季房交会优惠政策出炉

2011-08-03来源 : 互联网

记者昨日从房交会组委会获悉,备受市民关注的2010春季暨第***房产交易大会四大优惠政策现已出炉。

优惠政策一:本地居民购买商品住房的,在全额交纳房款、取得完税发票和备案合同,于5月3日前申请并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按以下标准给予购房契税补贴,免收登记费: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全额补贴应交纳的契税;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至144平方米之间的,补贴应交纳契税额的80%;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补贴应交纳契税额的50%。贷款购房的,在房交会后一个月以内交齐相关材料。

优惠政策二:外地居民购买商品住房,给予全额契税补贴,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给予50%的购房契税补贴;驻军部队人员购买商品住房,给予全额契税补贴。补贴申请时间截止日期2010年6月30日。

优惠政策三:凡房交会期间转让二手住房并申请房屋登记,且在2010年9月30日前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全额补贴已转让二手住房所交纳的契税、交易手续费、登记费;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的,全额补贴已交纳的所得收益;对取得私产住房不足5年转让的,补贴应交纳营业税的50%;有偿转让公有住房使用权的,全额补贴已交纳的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受益金。补贴申请时间截止于2010年9月30日。

优惠政策四:本届房交会还将对商品住房交易涉及的其它业务实施优惠,以抵押贷款方式购买商品住房的,免收登记费、手续费;办理住房转移登记需查阅房产档案的,免收查档证明费;开发企业销售商品住房,免收手续费、登记费等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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