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袭案民事部分一审宣判 方舟子获判赔500元

2011-08-03来源 : 互联网

500元。昨天上午,北京市石景山区**就肖传国雇人袭击***、方玄昌案件民事部分做出一审判决:肖传国等五被告人赔偿***500元,赔偿方玄昌2174.54元。**时间获悉后***显得很意外:“赔偿我500元是什么意思?让我请客用的?”

昨天上午11时许,***的律师彭剑**时间在微博上透露了这一消息,并表示**已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其他诉讼请求。***昨晚在电话中向南都记者证实了这个结果,并透露500元是“八次配合警方调查给的误工费”。

***表示,根据*高法的有关规定,此案中**不受理间接损失和精神损失索赔,而此案中自己的医疗费很少,因此在民事诉讼中主要索赔的是误工费,然而,**的判决结果让***多少有点儿意外。

这也让方的律师很感慨:“目前通用数据是北京职工平均每日误工费为193.776元,北京城镇居民平均每日误工费106.952元,北京农民平均每日误工费47.944元。因为8次配合公安调查,获赔500元,折合每次获赔62.5元,明显比职工标准低、比农民标准高,只能是农民工标准了。”

尽管如此,一路司法程序走下来,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的判决结果,都让***感到太轻,“令人失望,很难接受”。对于整个案件,他形容为“虎头蛇尾”,“本来警方办案很有效率,也很得人心,但没想到在司法判决这里起了很大争议”。

“这样的判决,起不到威慑刑事犯罪的作用,反而是在纵容、鼓励”,***再次重申了他的看法,并表示由于刑事判决二审维持原判,因此只能寄希望向更高一级的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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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凶手被曝另背他案

就在石景山**做出民事判决的当天,案件中袭击***和方玄昌的两名凶手戴建湘、许立春又被曝身背另案。

据《新京报》报道,10月10日***遇袭案一审当天,一位化名李凡的北京市民出现在**外,他表示自己曾于2008年1月24日下午被两名男子持械袭击,在***的案件侦破后,他在电视上看到戴建湘、许立春照片,“一眼就认出是他俩干的。”

按照李凡的说法,自己和肖传国既没见过面,也没任何关系,只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总和他有矛盾,对方欠他高达7位数的债务迟迟不还,因此怀疑戴建湘和许立春是“职业打手”,被该老总雇来袭击他。

据悉,李凡已向警方报案,并做了笔录。据北京市六里屯派出所介绍,*初受理李凡案件的民警昨天没上班,故不清楚该案进一步的侦破情况。

对此,戴建湘的律师张永红认为“不太可能”。他的理由是,首先,在接受警方调查时,戴建湘除供述袭击“二方”外,并没做出还曾袭击他人的供述;其次,据他了解,在袭击“二方”前,戴建湘一直在湖南湘潭老家,从未来过北京。“戴是否犯有新罪要靠证据,这需要警方的调查。”张永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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