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低工资拟涨百元

2011-08-03来源 : 互联网

由每月800元调至900元 新标准7月开始执行

本报讯从7月份起,本市*低工资标准拟上调10%,由目前的每月800元调整至900元左右。这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相关负责人昨天透露的。

这位负责人介绍,今年本市将进一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发挥工资指导线的导向作用,逐步建立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同时适时提高*低工资标准。目前,人力社保局已经完成*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测算工作,调整幅度初步拟定在10%左右。按照这一调整幅度计算,*低工资标准预计在现行的每月800元的基础上,调整至900元左右。调整后的*低工资标准一般在每年的7月份开始执行。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低工资标准。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低于本市*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部门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据了解,目前每月800元的*低工资标准是2008年制定的。当年年底,因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部分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就业形势趋于严峻,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发布通知,要求各地根据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暂缓调整企业*低工资标准,因此本市2009年没有按照惯例调整*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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