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海、深圳、厦门等地**楼市新政之后,杭州也**了新的楼市调控细则。
10月11日,杭州市研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 加快**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限定一户家庭只能在杭州新购一套商品房。
据报道,该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自本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另外,杭州市房产管理局公告显示,杭州市同时提出停止执行购房补贴政策,**征收房地产登记等相关收费,并强调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房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购买二套房,*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三套及以上住房,停止发放住房贷款。
解读:
只能新购一套房
意见规定,自本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停止执行购房补贴
本次房产新政中还明确规定,停止执行购房补贴政策,**征收房地产登记等相关收费。
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
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其*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
部分地方限购令
深圳 户籍居民两套非户籍居民一套
厦门 1户家庭只能新购1套房
上海 每户限新购一套房
宁波 一户家庭限新购一套住房
杭州 户籍居民两套非户籍居民一套
福州 至2010年12月31日,福州市居民同一家庭,只能在本市五城区新购一套商品住房。
编辑 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