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改出新方案挽留温州民资

2011-08-04来源 : 互联网

兼并重组后未拿到的补偿余款可作为资本入股国有煤企

南都讯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山西煤改,又有新方案。先前被迫离开的温州民营资本,重新被挽留下来。日前,记者从山西和温州有关方面了解到,目前已近尾声的山西煤矿兼并重组进程,有了新的改良方案。为避免浙江民营资本利益受损,山西省将允许“滞留”的温州民资入股国有煤炭企业。

进入9月份,山西方面突然间对煤改政策做了微调。按照新方案,温州投资者可将被并购的小煤矿和参与兼并重组的国企一同设立子公司,并依附于**煤矿。兼并重组后没有拿到的补偿余款,可作为资本入股。但在新设立的子公司中,国有企业占股51%,民营资本占股49%,双方可共同参与公司管理运营。

补偿余款是指温州民企在山西投资煤矿的投资人和当地国企在2009年签订的兼并收购补偿金额未拿到的款项,“一般很多民企都只拿到30%到50%定金,其它大多都没拿到。”一直参与山西煤改的浙江商人利益保护工作的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说。

这一改革方案和以前山西煤改方案有较大区别。此前山西**的兼并重组方式只有两种:参股国有煤企或取得赔偿款,但山西要在2009年底前才能付清补偿款。

但这两个政策,在温州商人看来都有一定的不足。按照**个方案,小煤窑在兼并进国有煤炭**企业之后,所占比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按照第二个方案,当时温州投资人在山西投资的近500座小煤矿,投资额高达500亿元,悉数要被国有煤炭企业所并购,赔偿额等和温州商人投入相差甚远。

但*终,温州投资者基本都选择了拿赔偿款这个方案。

但到了2009年年底,大部分温州民企的补偿余款,却一直没有拿到。据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提供的数据显示,仅在山西宁武县,就有温州投资的小煤矿22座,至今没能拿到的总余款估计达30亿元以上。

如今,突然而至的煤改“改良版”方案**,至少意味着,尚未拿到补偿款余款的温州商人,可以继续经营当年自己投资的中小煤矿。

这一办法已经受到一些温州商人的积极响应。“不响应也没办法,去年被兼并后的温州商人很多没拿到补偿款,这也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一位温州投资者说。

不过周德文却向记者指出,也有一部分温州投资者不愿意。“此前和国企合作成功的案例,不是太多。入股后煤**们都是从属的地位,并没有很强的把控能力,将来怎么样很难说。”

记者致电了4位在山西投资的浙江煤**,其中就有一位明确表示,“相对于留下,我更想拿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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