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建商品房必须配建保障性住房

2011-08-04来源 : 互联网

中国甘肃网11月8日讯 11月5日,市长袁占亭主持召开市**常务会议,传达学习省市主要**干部研讨班暨省委十一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配建**性住房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调控房价的意见》、《关于购买二手房作为廉租房的意见》和《兰州市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等四项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抑制我市房价过快增长,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协调、规范发展,满足市民多层次住房**的需求,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

科学谋划好全市“十二五”发展

袁占亭在传达省市主要**干部研讨班暨省委十一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后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切实把全市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要深入研究重大问题,科学谋划好全市“十二五”发展,**要高度重视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研究,围绕会议提出的“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拓宽项目和资金渠道”、“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推进创新发展”、“营造有利于加快发展的环境”等7个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具体的思路对策。要结合贯彻会议精神,抓好当前**工作的落实,**全面或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要明确思路,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四轮修编,全力推进新区建设;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培育多元支柱产业;要强化支撑带动,努力提高兰州的城市影响力和带动力;要狠抓效能建设,切实做好年底前的各项**工作。特别是要继续加快项目建设,抓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切实安排好冬季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

配建**性住房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袁占亭强调,要从关切民生、解决民忧,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高度,采取切实措施稳定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要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分类指导,****原则,在切实加强调控,尽快稳定房价,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平普惠的多层次住房**体系,建立健全住房梯次消费和建设模式,合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努力改善群众住房条件,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为全力推进我市**性住房建设,多渠道增加**性住房供给,有效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配建**性住房的意见》,试行一年。会议指出,在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性住房,避免了集中建设用地、资金等方面的困难,不仅可以增加**性住房有效供应,更好地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且能够最大限度地优化**性住房区域布局,扩大被**家庭的选择余地,使被**家庭与其他居民共享小区配套和物业服务,方便其居住和生活。

市住房**和房地产管理局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将配建的**性住房单独登记备案。对未按规定实施配建或者**性住房建设进度迟缓的,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未按规定实施配建的,还将按合同约定以同楼盘商品房单位面积售价的双倍为基准,向**缴纳**性住房异地建设费,并将其不良行为通报市城乡建设局记入企业信用档案。配建的**性住房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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