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各区县将规划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区。日前,成都市**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意见》,明确区县和各部门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措施。
各区县**、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将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专席,由当地***门派员值守。此外,还要在各街道办事处设立开放式救助点,为流浪乞讨人员、其他街头生活无着人员、特别困难进城务工人员提供临时救助。
《意见》提出,市民政局要做好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发现、监督和派遣工作,做好救助对象返乡安置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外出流浪乞讨。此外,要在*车北站设立全天候救助咨询服务点。未建立救助管理站的区县,应在2010年12月31日前建立救助管理站,做到有编制、有经费、有场地。市公安局特别要加大对组织、教唆、胁迫、控制未成年人、残疾人乞讨营利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