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不交损耗费物业立马关“闸门”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中国甘肃网9月17日讯 据鑫报报道家住段家滩晶源小区的蒋先生*近交纳水电费时,竟被物业部门告之水电费有损耗现象,所以要加收10%的费用。对此,该小区200多户居民表示强烈不满,纷纷拒交损耗费,但甘肃晶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却采取了当即断电的措施。

居民:多交费用不合理

昨日,蒋先生称,15日物业就断电了,严重影响了一家人的正常生活。他说,*近他们交水电费时,物业部门竟让住户们多交10%的费用,说是现在水、电都经常亏损,要求住户平摊。住户们认为,居民们都很自觉,每家每户都有水、电表,物业部门可以检查,大家每月按时交纳水电费,从来没有拖欠过*。居民们认为水电出现亏损应该由物业公司尽快查出原因,解决问题,而不是分摊到居民头上,他们对物业公司提出的分摊费用觉得很不合理,实在难以接受。因此,15日家中就开始断了电,200多户居民家中没有电用。

物业:觉得这样合理

甘肃晶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位负责人说,加收费用是合适的,属损耗费。因为送水、电的过程中会产生损耗,所以物业要收费,弥补水损和电损,以及水电管网的维修费用。大家用了水、电后,交纳一定的公共费用非常合适。住户们不交费用,所以就停电了。

电监办:物业断电没依据

甘肃省电监办金涛处长说,该物业公司的做法属于自立名目,是毫无依据的。就算要为抄表的人力投入费用,也应和供电、供水部门协商,不应让业主承担。 电力部门设计电量分配是按户数、间区、用电量上浮标准等内容科学、合理地安装,出现这种情况**可以请专业部门查找问题。

律师:违反物权法

甘肃法翔律师事务所阮律师说,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擅自停业主的水电,物业公司擅自对业主停水停电属于一种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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