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电 昨天,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一审*次开庭,审理被称为“东阳富姐”的吴英**集资诈骗3.8亿余元案件。
公诉人指控,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高额利息为诱饵,集资诈骗人民币达38985.5万元。检察院认为,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随后,控辩双方就吴英的借款是否属于诈骗、是否属于非法集资、是否有部分用于个人挥霍等焦点展开了辩论。庭上,吴英当庭翻供:“我不认为这些是诈骗,这只是民间借贷行为,这种行为在我们东阳很普遍。”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日宣判。
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