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上刚刚表决通过的《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于出租车司机无故拒载、故意绕行、不撕发票以及未经乘客同意招揽其它乘客拼座等行为,将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责令停业整顿,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同时,对于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人员不及时处理投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情况,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除此之外,我省**部志愿服务地方法规《陕西省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也通过表决。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录用招聘人员及学校招生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录取志愿者。新修改的《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指出,户籍在本省的民办学校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其户籍所在县参加高等学校入学考试;户籍在本省的民办学校初中毕业生可以在其学校所在地参加高中入学考试。
新通过的《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陕西省志愿服务促进条例》、《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和修改后的部分地方性法规,将从明年的1月1号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