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县:到期未还贷 176人“黑名单”贴遍全县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关键词:黑名单;栾城县农村信用联社;到期;名誉权;贷款户

贷款户:县农村信用联社应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如此“公示”对贷款户名誉权构成侵害

栾城县农村信用联社:公布“黑名单”目的是给贷款户施压,公示中如有不妥会改正

如今在栾城县城区的大街小巷和全县各个村庄,都能看到四处张贴的一纸“公告”,上边公布着176个人的名字,这些人都曾经在栾城县农村信用联社贷过款而逾期未还。“黑名单”的公布一时间在栾城全县激起强烈反响。被“曝光”的贷款户认为此举对他们的名誉权构成伤害,有关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而县农村信用联社则称,之所以这样做是想给贷款不还户“施压”。

■176个贷款户上了“黑名单”

15年前,栾城县的贾先生在栾城县农村信用联社办理了30万元的贷款,但在还款日期届满后,他还有7万多元贷款尚未偿还。数天前,他无意间在栾城县农村信用联社的大门口看到自己的名字竟然被公布了出来。

“大门口贴着的一张纸上写着好多名字,我的名字也在其中,上边写着‘还贷光荣,欠贷可耻’,然后下边一共公布着176个人的名字,*后还说,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贷款户承担。”

然而在几天之后,贾先生更是吃惊地发现,他在栾城县城区的各个街道上,都能看到同样的“黑名单”张贴着。“我可成了‘名人’了,认识我的人都说上了‘光荣榜’了,有不知情的人还说我欠贷不还,就是个‘老赖’。”

■贷款户:对名誉权构成侵害

此举一出,在栾城当地激起强烈反响,人们对议论纷纷。

采访中,许多贷款户发表了和贾先生同样的看法。“借贷还款天经地义,贷款到期不偿还肯定不对。在这些被公布名单的贷款户当中,有的确实是赖账不还的‘老赖’,但其中也有很大一部分确实是有困难的,他们不是欠贷不还,而是目前确实很紧张,暂时没有偿还贷款的能力,有关部门应该区别对待,对这一部分目前暂时困难的贷款户,列出一个还款计划,通过协商的办法分期分批偿还,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刀切’,把所有人的名单全公布于众,这对我们的名誉权是个伤害。”

采访中,更有一名贷款户告诉记者,前不久,几名年轻人拿着“黑名单”找到他的家中,“要求限期还贷,还进行威胁、恐吓。”贷款户认为有关部门这一追贷做法欠妥。

■栾城县农村信用联社:公示“黑名单”是为施压

9月6日上午,记者就此采访栾城县农村信用联社办公室、资产保全部和风险监测部时,相关负责人均证实了此事。“我们在近期确实公示了一份176人的名单,他们都是没有按期还贷户。”

风险监测部的工作人员称,贷款到期必须偿还,“如果贷款户还贷确有困难,可以提出申请,县农村信用联社会研究后会根据情况延长还贷期限,但他们既不还贷也不提出申请,我们只有把这部分人的名单公布出去,这样做也是给他们施加压力,让他们早日还贷。”

至于有“社会力量”参与追贷的问题,该工作人员称,是县农村信用联社把这些欠贷“打包”给了一家清收公司,由清收公司负责追讨。

采访中,栾城县农村信用联社资产保全部的一位张姓工作人员说,176人“黑名单”不仅张贴在城区各大小街道上,“全县各个村子里也贴满了”。张先生同时特别说明,由于这份名单是由各个村子上报的,“名单中难免有错误之处,如果有谁的名字被公布错了,我们会及时更正。”

■律师称“全县公示”之举**违法

石家庄市政协委员、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的康君元律师认为栾城县农村信用联社的行为**违法。“他们在全县范围内张贴公示‘黑名单’,此举不但不合适,而且是违法的。”

康律师站在法律的角度指出,信用联社以给债务人施压为由,在未经债务人同意也没有经过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将债务人的真实姓名、欠债情况张贴散布出去,明显已经对债务人的名誉权构成侵害。“栾城县农村信用联社本可以主动通过欠款通知书,或者其他合法通知的方式督促欠款人还款,然而他们现在的做法显然是毫不理智的。假如债务人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名誉权,栾城县农村信用联社反而会陷入被动。”记者 尹书月 实习生 李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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