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文学:县委书记为何“雷语”连连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江西万载县委书记陈晓平近日口曝雷语“我们县委书记不拆迁,你们知识分子吃什么”之后,又爆出今年8月31日他在《全县维护社会稳定集中整*月活动暨**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中的又一雷人话语“赴京非正常**,一次罚款二次拘留三次劳教”。县委书记“雷语”连连,暴露一些**干部素质问题。

这位陈书记的“雷雨”,说明其思维表达混乱。11月1日,知名三农问题**于建嵘在万载县讲课时,号召大家不要去拆老百姓房子。但吃饭时,县委书记陈晓平说:“如果没有我们这些县委书记这样干,你们这些知识分子吃什么?”拆老百姓房子卖地搞开发,确实可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经济发展,但整个房地产业只占GDP的5%。离开拆迁,知识分子就拿不到工资、吃不上饭了吗?这种逻辑,显然是不成立的。陈晓平在其8月31日讲话中,**了一个“非正常**”的词句。但查一下***颁布的《**条例》,根本就没有“正常**”与“非正常**”之分,也未规定到北京**属“非法**”,还规定了各级人民**应当畅通**渠道,为**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人。

这位陈书记的“雷雨”,说明其漠视群众权利。如果确实为了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搞拆迁,必须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前提,即:确保拆迁户得到合理的补偿,保证他们有房住、有地种、有工作、生活有保障。若不顾人民群众基本权利,如陈书记所言的“为了发展,就得拆”显然不妥。各地发生的因强制拆迁发生的群体事件、死人事件,就是不顾群众基本权利、工作不到位引发的。而人民群众上方的权利,是宪法、法律和**条例赋予的,怎么能只要到北京**,就要罚款、拘留和劳教呢?为什么不能从政策失误、决策失误查查原因,下功夫解决百姓的诉求呢?可见,在这这位县委书记的头脑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权利基本上没有位置。

这位陈书记的“雷语”,说明其法制观念淡薄。在我国法*建设日益加强的今天,司法独立、行政不能干预司法,连普通百姓都十分清楚,县委书记怎么能稀里糊涂呢?把赴京**妄定为“非正常**”且不论,仅就赴京**“一次罚款二次拘留三次劳教”就属乱来。罚款,那是行政执法部门的事情,且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对**人员进行罚款,应该算作这位县委书记的发明,因为在全国范围内不仅找不到这样的规定,也无先例。此外,拘留、劳教也是执法部门的事儿,且劳教只有地级市以上劳教委员会才有权作出,县委书记无权作出这样的决定,这是明显的越权和干预司法。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把提高**水平和执政能力作为各级**班子建设的核心内容,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提高**干部执政本领,改善**方式和执政方式。显然,这位“雷语”连连的陈书记,需要很好地加强自身修炼了。否则,说不定哪一天,又会冒出令人费解的雷人话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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