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昨公布管理办法
9月16日,太原市民政局正式公布《太原市社区专职社工人员管理办法》,今后,每年都将对社区专职社工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其聘用合同。
社工人员是指经公开招聘录用的专门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他们承接了**职能转变下放到社区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功能,协助社区居委会积极开展服务、卫生、文化、环境及*安等方面的工作,同时运用社会工作方法与技巧,及时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专业服务。2007年,太原市*次公开招聘社工人员,目前全市共有1018名社工人员。以前,社工人员按照试行办法进行管理,对社工的考核没有明确要求,此次管理办**式**后,对社工人员的考评与奖惩有了明确规定。
今后,各县社区主管部门将建立社工人员考评体系,考评采取年度考核和聘期内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制度。根据考核结果,对社工人员实施奖惩,年度考核分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创新能力等六个方面。通过公开述职和**评议,根据被考评人的综合得分,确定**、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不合格者,由聘用单位将考核结果书面告知本人,并于告知之日起30日内解除其聘用合同。同时,社工人员实行聘期综合考评制度,聘用期满前进行聘期工作综合考评。考评采取考试与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市***门牵头,各县社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合格者继续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终止合同。此外,社工人员在聘期内须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或太原市社工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否则聘用期满后不得继续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