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布的数字显示,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343.2亿元,同比增长14.8%;其中城市消费品零售额6329.6亿元,同比增长13.9%;县及县以下零售额3013.6亿元,增长16.7%。“单看14.8%的数字的话,应该还可以,从近十年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数字来看,这是一个比较理想的数字。”中国社科院中国经济评价中心主任刘煜辉表示,“但应该看到,趋势还是回落的,毕竟去年八九月份曾经到过21%左右”。
另外,刘煜辉认为,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还需看其结构。一季度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县及县以下消费占到了48%,而原来都是在33%以下。“一季度出现这种跳变的原因,主要国家财政补贴政策在支撑,比如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等”,而同期的城市消费仍不是很理想。
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343.2亿元中,县及县以下零售额3013.6亿元,占整个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32%,回落到了33%以下。刘煜辉认为,需要注意农村消费总额在整个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比重的下降。而城市消费同比仅增长13.9%,相比之下,城市消费仍有待有效激活。
中金公司分析团队表示,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略好于预期,可能得益于收入翘尾因素的推动。“去年上半年通胀时期众多企业加薪,此后工资维持在这一水平不变,导致目前同比来看收入增长较快。”这在客观上也为消费仍能保持同比增长提供了支持。
分析认为,4月在物价负增长扩大的情况下消费增速依然比上月加快0.1个百分点。而4月份制造业PMI中的从业人员指数和购进价格指数分别上升至50.3%和51.3%,自去年9月份以来*次突破50%,显示失业和通缩压力可能有所缓解,对于未来的居民消费额有进一步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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