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获悉,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昆明市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实施意见》*次明确,将完善预售资金监管机制,商品房预售资金要全部纳入监管账户,一个预售项目只能设立一个监管账户,这意味着昆明开发商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的行为将*****。
预售资金政企共建监管账户防止挪用“血汗*”
按《意见》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选择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定并已签订委托协议的监管银行,开设监管账户,并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这些预售资金只能用于本商品房预售项目工程建设,预售资金可按建设进度申请核拨,但必须留有足够资金**建设工程竣工交付。
这是继青岛、石家庄、武汉、北京后,又一个**类似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制的城市。
昆明市住建局副局长李进刚昨天解释,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房地产开发资金链中*重要和*容易出现问题的一环。在预售条件下,消费者购买的是期房,如果不对预售资金进行监管,开发企业在实力不足、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有可能将消费者提前支付的“血汗*”挪作他用,导致预售项目出现****、建设放缓、交房延期、质量下降、配套滞后的现象,甚至出现工程烂尾、无法交房,侵害消费者重大权益的局面。
房企不按规定存入预售款可取消开发资质
据了解,为了**该意见的实施,住建部门将建立现场巡查及台账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开发项目施工及销售现场查核相关销售及公示情况,实施预售许可证批后动态跟踪管理。《意见》还提出了一条硬性规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群体,不得以内部认购、内部登记、合作、入股等形式组织团购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组织者承担,并追究单位主要**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这个《意见》还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规定存入和使用商品房预售款;不按规范及时进行信息公示;提供虚假材料、采用欺骗手段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以及违规预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对其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从严查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暂停审批下一个预售项目,直至取消其开发企业资质。
开发商的资金链面临考验
云南财经大学房地产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张洪教授说,昆明明年实施的预售资金在操作上坚持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这对开发商的资金自给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般而言,开发商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三大块:一是自有资金。部分开发商手中持有的资金其实不多;二是银行贷款。自新政执行以来,开发商获取贷款的难度越来越大;三是预售款项。这部分资金账面上看不到,但对开发商来说,对其前期施工的顺利进行起了重要作用。
昆明也有房地产顾问研究机构表示,一旦真正执行预售房款监管制度,开发商的资金杠杆效应将被打破。日前,中原地产集团发布商品房预售监管调研报告,通过监测万科、富力地产、绿城、龙湖地产等**房企的开发资金来源发现:一旦锁定预售款,约四成地产商资金腾挪术或将受限,昆明开发商资金链也将会受到严重考验,降价促销快速回笼资金不失为一种手段。
市住建局副局长李进刚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是对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必要补充和完善,目的就是给预售资金“上把锁”。这样做**预售资金专款专用、足量投入,**消费者交了*能够拿到房,**预售资金的安全和消费者的重大权益,同时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
记者 许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