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科技与健力宝诉讼被判败诉 拟提上诉

2011-08-06来源 : 互联网

新浪财经讯 01月14日消息,公布,内容有关广东健集团向集团若干全资子公司提出若干法律诉讼,于今年1月11日,公司收到5份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的民事判决书。

判决结果如下,**,广东健力宝集团获判赔偿金1,000万元连同利息及费用,将由广东健力宝集团之前任董事长兼行政总裁张海、北京裕兴软件及北京金裕兴共同承担。

第二,广东健力宝集团获判赔偿金736万连同利息及费用,将由张先生、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佛山市智兴电子及金裕兴共同承担;第三是广东健力宝集团获判赔偿金3,000万元连同利息及费用,将由张先生、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盛邦强点电子共同承担。

第四、广东健力宝集团获判赔偿金人民币3.416万元连同利息及费用,将由张先生及金裕兴共同承担;第五广东健力宝集团获判赔偿金1,464万元连同利息及费用,将由张先生、公司的*立第三方中山市创嘉电子科技及金裕兴共同承担。

裕兴科技指,将在允许的期限内就上述判决提出上诉,故有关判决未获生效,并将由上诉后的*终判决所取代,在此情况下,概无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将须执行有关判决,并支付由佛山中院判决的赔偿金连同利息及费用;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诉讼,并将作出进一步公告以向其股东提供有关上述诉讼的*新动态。

该股申请今早复牌。

第二,广东健力宝集团获判赔偿金736万连同利息及费用,将由张先生、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佛山市智兴电子及金裕兴共同承担;第三是广东健力宝集团获判赔偿金3,000万元连同利息及费用,将由张先生、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盛邦强点电子共同承担。

第四、广东健力宝集团获判赔偿金人民币3.416万元连同利息及费用,将由张先生及金裕兴共同承担;第五广东健力宝集团获判赔偿金1,464万元连同利息及费用,将由张先生、公司的*立第三方中山市创嘉电子科技及金裕兴共同承担。

裕兴科技指,将在允许的期限内就上述判决提出上诉,故有关判决未获生效,并将由上诉后的*终判决所取代,在此情况下,概无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将须执行有关判决,并支付由佛山中院判决的赔偿金连同利息及费用;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诉讼,并将作出进一步公告以向其股东提供有关上述诉讼的*新动态。

该股申请今早复牌。

联系电话:023-62873158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68号3幢22-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20016 渝ICP备11000776号-1 北京动力在线为本站提供CDN加速服务

Copyright©2004-2021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叁壹伍捌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